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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布公告:严格限制人员流动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1-01-21

  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号公告:

  当前,呼兰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区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配合,顺利完成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为精准防控,呼兰区将启动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呼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呼兰区实行最严格精准管控措施的公告》(哈呼疫指公〔2021〕1号)基础上,自1月22日零时起,实施为期一周的升级管控措施,而后视防控形势予以及时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

  对所有社区(住宅小区)、村屯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专人值守。对开放式老旧小区设置隔离措施。除保障城市运转和基本生活需求的企业外,区内企业原则上暂停营业一周。

  认真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每户家庭每周可2次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用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居民需凭社区(村)制作的《居民临时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品。

  乡(镇)以村(屯)为单位,封闭进村入口,除供应必要生活物资外,严禁村外车辆人员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的,需报请村委会同意。

  二、严格限制交通出行

  呼兰区以外来呼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呼兰辖区(包含各乡镇),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特殊需求的,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车辆方可进入,同时临时封闭车辆驾驶舱,做好车辆及货物全面消杀。

  呼兰主城区以外乡(镇)、街道车辆,除防疫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进入呼兰主城区。主城区以外乡(镇)、街道干部及帮扶人员,本周内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

  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公务、保障供应运转以及应急救护车辆凭通行证可以通行。

  三、严格做好人物同防

  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需在门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入店佩戴口罩提示,并坚持每天至少消杀2次以上,对购进的货物要全面消毒。

  居民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间隔,进入市场购物时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货品,购物归来要第一时间做好手部卫生,并对物品进行消毒。

  四、严格实施联防联控

  广泛动员群众,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区政府抽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社区、村屯参与疫情防控。发动社区人员、城管人员、片警协警、党员群众、保安人员、基层医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值班小组,佩戴红袖标上岗执勤。

  五、严格做好物资保障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做好超市、生鲜等民生行业后勤保障,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证物价平稳、供货及时。

  六、严格落实依法防疫

  交通交管部门全面开展对路上行驶车辆检查,对疫情防控无关车辆依法查处。公安部门对违反规定拒不听从防控人员劝阻或聚众闹事,不执行公告,不配合卡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郭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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