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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 大嫂两次死里逃生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3-05-25

   “莫提了,我这个心里受不了”,操着一口浓重云南方言的赵某某回忆时泣不成声。

  1996年6月,赵某某被其丈夫的四弟田永明强奸,后被其持刀故意杀害(未遂),田永明被判9年。减刑出狱后他心怀不满,2002年11月再次持刀到大嫂赵某某家泄愤,并将同村见义勇为的村民刘铭富用刀刺死,又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后逃跑,经伤情鉴定赵某某达轻伤。

  田永明从此开启了长达20年的逃亡人生,2022年2月在长沙县一出租房内被抓获。一审判决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对一审判决不服已上诉。

  对于死缓的判决结果,刘铭富儿子刘亮刚陷入了自我怀疑,又想到因父亲见义勇为而获得生还可能的赵某某,20年来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一审判决后也没有主动联系他。今年5月,刘亮刚决定将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余元,华宁县人民法院现已立案。

  小学二年级便辍学的赵某某在采访中重复着她的不解:既是被害人,又是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被索赔民事补偿合法吗?

强奸、故意杀人未遂,获刑9年

  “那时候如果地里没活,我爸经常开着货车去外地拉煤”,赵某某的小儿子田先生向中国新闻周刊说。对于四叔田永明的记忆他很模糊,“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没怎么接触过他,但是在我眼里他特别讨厌,我特别恨他。”

  时间回到1996年,田永明强奸大嫂后,因怕事情败露丢了脸面,第一次对大嫂产生杀念。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1996年6月28日晚,被告人田永明趁其兄田某某到向阳煤矿结账,其嫂赵某某不备之机,潜入赵家躲藏,待赵某某睡下后闯入其住处,不顾其拒绝反抗,持刀威胁,对其实施了强奸。

  事情败露后,田永明产生与赵某某同归于尽之恶念,同年7月7日上午8时许,田永明回到自家猪厩楼上,携带事先藏放的缅刀和跳刀各一把,窜到其嫂赵某某家,扬言要把她杀掉,被他人及时劝阻,杀人未遂。

  1995年初的一天晚上,田永明获知其兄田某某(赵某某丈夫)等人盗窃华宁县烟草公司红岩烟点薄膜一事。经商量后,田永明将藏放于其兄田某某家的薄膜约十五卷移到自家藏放,后将其所偷盗薄膜拉出村外,转拾到其兄田某某车上,由其兄拉到盘溪销赃。

  华宁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永明持刀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其奸情败露后,主观上产生了杀死其嫂之故意,客观上已着手实施杀人行为,由于其意志外的原因,杀人未逞,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罪;其得知其兄等人的薄膜是盗窃所得(此前之事),而帮助转移藏放、销赃,其行为构成了窝赃罪,犯罪后有检举立功表现,故对其所犯窝赃罪可从轻处罚。

  据判决书,1996年9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田永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窝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事发第二天,赵某某便带着两个儿子去了爷爷奶奶家,在田先生的印象中,爷爷奶奶当时骂了田永明两句,“我爸回家后很生气,说家丑不可外扬,让田永明跪在我妈面前,让我爸发泄一下。田永明当时是有对象的,辩称事发时在对象家,根本没强奸过我妈,让我爸不服就去告。我爸报了警,田永明就被带走了。后来我爸也因偷盗薄膜被判了五年,服刑期间都是我妈种地养活我和哥哥。”

复仇大嫂却刺死见义勇为者

一审被判死缓

  2002年7月,田永明减刑出狱,却成了赵某某和刘铭富两家人的噩梦。

  据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田永明刑满释放后心怀不满,于2002年11月13日20时许,持刀到华宁县青龙镇赵某某家欲找赵泄愤,赵发现后从卧室往外跑,田永明持刀追赶,被害人刘铭富路过时进行阻止,被田永明用刀刺中胸部等部位数刀,致刘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田永明追上其嫂,用刀连刺数刀,致赵腹部、手臂等部位受伤,后被旁人阻止。田永明作案后即逃离现场。被害人赵某某的伤情经鉴定达轻伤。

  刘铭富儿子刘亮刚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那时他上初二,因与家里赌气,离家出走去外地打工,住在亲戚家。亲戚得知父亲出事后,连夜送他回家,路上没说发生什么事,“我一路都在想,父亲是不是知道我在亲戚家想让我回家,一路还在盘算怎么跟父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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