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 > 正文

广东:明年1月起,乱扔垃圾罚款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0-12-25

科技日报记者 叶青

广东将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统筹不同类型的垃圾处理。12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修订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表示,《条例》突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设置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设施建设与保障等专章,细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关键环节的分类要求。

在“源头减量”方面,《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从源头避免“垃圾围城”现象。针对快递包装、外卖餐具等垃圾与日俱增的问题,规定电子商务、外卖、快递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鼓励运用计价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同时,在消费领域规定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如何指导垃圾的分类投放?“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生活垃圾特性和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让大家分得明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说,“将引导各地针对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餐饮机构、集贸市场等不同区域特点,科学设置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

此外,《条例》提高了单位和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罚款额度,对单位最高处罚50万元,对个人最高罚款500元。

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介绍,“十三五”以来,广东省新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9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90.06%提升到99.95%,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从34.41%提升到66.78%。截至12月,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72座,总处理能力14.9万吨/日,设施数量和总处理能力多年居全国首位。

本站内容收集于互联网,站务联系QQ :

Copyright © www.szworkshops.com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