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791件17066人
科技日报记者 林莉君
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此批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包括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加大协作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据初步统计,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罚没款27.25亿元;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诉8791件17066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15件行政、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的在传统实体店面销售,有的组织销售团队大规模推销,有的则是通过网络广泛发售,危害很大。 如上海韩某某、洪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并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网络消费人群的身心健康。又如安徽李某某等人制售假药案,李某某等人在黑作坊生产假“盐酸贝那普利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等假药后销往多地,生产、销售金额合计300余万元,直接危及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可以提醒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这些案例还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把握、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对各地执法办案部门也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重点领域,聚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