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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赋予珠海汕头湛江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1-04-15

科技日报记者 龙跃梅 通讯员 孙耀雄

广东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支持珠海、汕头、湛江发展的文件,为了使社会公众更清晰地了解相关政策措施,4月14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广东赋予珠海汕头湛江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

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南方网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在经济总量超11万亿元的大体量上推进高质量发展,单靠珠三角这一核心区“一枝独秀”,特别是广州、深圳“双城引领”还远远不够,必须尽快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为此,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出台支持珠海、汕头、湛江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

3月2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公布了《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三份文件。

“把三市放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以推动三市加快发展为着力点破解区域协调发展难题。”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介绍,珠海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澳珠极点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海、汕头是急需加快发展的经济特区;汕头、湛江是承担东西两翼振兴发展使命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委省政府是把珠海、汕头、湛江三市发展放到全省推进珠西崛起、两翼齐飞的战略格局中系统谋划,力求集中资源全力推动三市加快发展,推动三市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其中,珠海定位为打造区域重要门户枢纽、新发展格局重要节点城市、创新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新典范、民生幸福样板城市;汕头定位为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活力特区、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开放包容的文明窗口、聚侨惠民的和美侨乡、绿色宜居的智慧都市;湛江定位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高质量发展区、陆海联动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现代化区域性海洋城市、全省区域协调发展重要引擎。

另外,三份文件强化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明确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结合三市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文件统筹谋划促进三市改革发展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赋予三市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切实在人才、科技、产业、财政、基础设施、开放合作、要素保障等方面出台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力争通过赋能提级和要素支撑,强力推动三市走上加速发展、奋起直追的快车道,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其中,对珠海提出了赋予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全力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珠江口西岸轨道交通中心、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等23项具体举措。

对汕头提出了持续激发经济体制改革活力、构建开放合作新高地、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加快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等16项具体举措。

对湛江提出了加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联动融合发展、联动海南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与海南现代服务业合作等19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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