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评选出2020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科技日报记者 操秀英
国家版权局近日评选出2020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这十件大事分别为:1. 著作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多部法律颁布、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法律制度。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完善了作品、权利等相关概念和制度,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了著作权主管部门的执法手段。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了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法定刑期,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2020年4月2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该条约旨在全面保护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其缔结和生效全面提升了国际社会对表演者权利保护的水平,将有力促进视听表演产业发展。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61届系列会议上,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当选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首届缔约方会议主席,这是我国代表首次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担任版权领域条约缔约方会议主席职务。
3. “两高”发布一系列著作权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这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和文件,强化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两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态度。特别是《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对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4. 国家版权局强化版权行政执法监管。2020年,国家版权局重视版权制度建设,强化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加大版权保护力度。2020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加大图片领域版权整治力度,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推动构建摄影作品版权保护长效机制。2020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完善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著作权行政执法效能。
5. 江苏扬州“幽灵机”盗录院线电影案判决。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剑网2020”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专项行动推动了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的查办进度,江苏扬州“幽灵机”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在专项行动期间一审判决,主犯马某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另有27名被告人被刑事处罚,有效惩戒了困扰业界的“幽灵机”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违法行为。
6. 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结果公布。2020年12月2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结果。《三体》等6部作品获“作品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5家单位获“推广运用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第五合议庭等5家单位获“保护奖”,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等4家单位获“管理奖”。中国版权金奖是我国版权界最高奖项,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8年联合设立,旨在表彰、鼓励我国在版权创作、保护、运用和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推进中国版权事业进步、版权产业发展。